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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联动协作

日期:2020-11-12来源:政策法规处

2020112日至4日,西部九省(区、建设兵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部门负责同志签订了合作协议。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同志出席了会议,西部九省(区、建设兵团)民委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做了交流发言。

宁夏作为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自2014年协议签订以来,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与各省(区、建设兵团)增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得到了国家及相关省区的一致认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区、市、县三级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党政组织带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省区联动协作机制,构建了流出地与流入地对接工作格局出台了加强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和社团治理的6个《实施意见》,形成了“1+6”政策体系,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不断朝着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目标迈进

二是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民族法治、民族认知、民族平等、民族互信、民族互助五项特色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百场万人大宣讲,创新开展“民族一家亲”、“社区邻里节”“邻里一帮一”、“爱心送邻居”等富有城市特色的民族团结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学校、幼儿园等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积极引导信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到当地合法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互学互帮、互尊互谅

三是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通过落实好《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强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措施,不断提升均等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随迁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高效便捷均等化服务。目前,全区建立法律援助站(点)484个,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55.8万人增加至172万人。

四是坚持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建立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完善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准确界定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的性质,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依法处置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统战、宗教、网信、公安及各市、县(区)联动机制三级响应机制,做到早防范、早应对、早处置,争取使工作由被动变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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