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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突出“深、实、心”

日期:2020-11-12来源:政策法规处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了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更加富有成效,现阶段应该突出深、实、心

一是要推动对接机制“深”里走。在当前我国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向东部和内地城市流动的大背景下,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有效服务和管理是做好民族工作绕不开的课题。对此,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各地要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流动人口工作总体部署和规划中,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宁夏为例,2019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虽然只有3万多人,但占到全区城镇流动人口总量4.6%,占全区跨省流动人口总量的18.1%,是全区流动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现阶段应当将各省之间对接机制上升到国家关于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有关机制中来考量,同时将占有更多流动人口信息资源负有权益保障、维护稳定等职能的有关部门纳入到对接机制中来,更深层次构建更加顺畅的服务管理体系。

二是要推动管理工作举措往“实”里走。近年来,宁夏流动人口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务工、就业、务农、服务、投资经商、就读是人口流动的主要目的,2019年以这6项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数量分别占到流动人口总量的55.3%13.8%4.5%4.4%4.3%2.5%。这些人口以流动目的为导向,在城市特定领域和区域形成了集中聚居的空间,也给这些区域带来了落户、就业、技能培训、随迁子女就学等问题。现阶段在坚持尊重差异性与强调共同性相结合的基础上,围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从宏观层面制定更加实际有力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另一方面,应当把各省(区、市)农业、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在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职能纳入对接协议的内容,并组织参加跨区域联动协作会议,以更好地落实接纳责任。

三是要推动服务工作实效往“心”里走。融入不仅要融身,更要融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在我,各族人民就能众志成城。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也要求,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逐步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里嵌入,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当前,我们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深入交流、融合感情的平台并不多,大多关注的是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物质层面关注的多,精神融入关注的少。因此现阶段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心理嵌入、精神融入方面的研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造融入的条件、提供融入的环境、解决融入的难题,实现少数民族群众进城方便、融入顺畅、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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