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会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 2021-11-30 访问量: 字体:[]

宁夏财会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干预被监督单位资金分配等具体业务

二、严禁以授课费、咨询费等方式从被监督单位获得报酬

三、严禁向被监督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