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民委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05 访问量: 字体:[]

为做好自治区民委202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8月11日(星期)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81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加提问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含准备时间)。

四、具体要求

(一)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当天早晨7:3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点名签到,8:00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更换中或已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控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完成入宁(来银)后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面试当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未能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低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入宁(来银)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措施的考生;

3.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高、中风险区旅居史没有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的考生;

4.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

5.尚在我区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考生。

咨询电话:0951-6363272

                          自治区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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