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宗教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06-10 14:58 访问量: 字体:[]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务院和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委(局)工作实际和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

在常态化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务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机关本级及委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实现各预算单位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防疫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疫情散发、隔离管控、精准防控、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及时转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政策、重要文件、最新动态等权威信息。

二、持续加强政策解读

对委(局)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涉密的均要解读,特别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持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合理选择解读形式,除图示图解外,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强化政策实施后解读,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政策文件起草处室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三、持续加强政民互动

持续优化委(局)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渠道,政务咨询意见征集功能要设置在互动交流板块的醒目位置,及时答疑解惑,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关注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

四、持续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委(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内容审核,探索建立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坚决防止信息错误、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现象。

五、持续加强申请办理

深入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本工作要点,梳理委(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