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宗教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精耕细作推进依法治理、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根本遵循,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30余次,班子成员围绕法治交流研讨5次,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推动形成“领导带头学、全员主动学”的浓厚氛围。二是分级分类导读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机制,通过案例剖析、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培训50余次,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全覆盖。三是聚焦业务精细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11次、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20次,推动机关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理论指导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法治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制定《全区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等3个清单的意见》《全区民族宗教系统领导干部“1+3+X”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每年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健全考核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同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执法工作中的难题。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在机关内部和委属单位的考核中对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赋5分,领导干部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进行报告。三是严格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闭环机制,先后对14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审核评估意见,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领域铸牢主线意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先后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00余条,有效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依法决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1件,办结率、满意度均达100%。四是坚持立法先行。出台《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探索制定试点推动建设示范区评价标准指导体系(试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法治化。出台《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修订《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指导各地采取“综合查一次”方式持续做好“清真”概念泛化治理和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见行见效
始终把深化普法赋能作为推动守法的关键抓手,统筹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精准普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应知应会手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共60余万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单行本16余万册、《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1000余册,组织开展“百场万人”宣讲活动2300多场次,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团结进步月”等为契机,组织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等主题活动30余场,厚植全民守法理念,推动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活动,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强化干部守法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通过观看法治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30余次、“典型案例大家谈”80人次,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治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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