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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 宁夏民委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实现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增收脱贫,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若干意见》,在系统梳理全区出台的就业扶贫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三个方面制定了17条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2020年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部脱贫为止。

在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方面,主要通过加强区域劳务协作转移就业、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帮扶就业、创建创业孵化园区促进就业、发挥劳务组织作用带动就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

与以往政策相比,《若干意见》在6个方面有创新举措:增加了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政策;鼓励各地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居家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措施;加大对劳务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探索“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模式;将挖掘机操作、装载机操作、宁夏特色小吃制作、刺绣品制作等部分工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