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民委与北京市民委在北京举行了《共同做好在京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协议书》交换仪式。仪式后,宁夏、北京、河北、内蒙、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9省、市、自治区民委进行了座谈,共同探讨交流做好在京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根据协议,两地民委将按照“服务为先,融合为先,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原则,建立两地民委领导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协作指导机制、专项工作会议机制、信息情况通报反馈机制、服务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服务管理工作检查督办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在京宁夏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