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民委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13 访问量: 字体:[]

关于自治区民委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自治区民委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民委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面试时间

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81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加提问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含准备时间)。

四、具体要求

(一)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当天早晨7∶3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签到点名,8∶00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宗教课教师岗位考生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更换中或已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书面报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提交《健康申报承诺书》。“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摄氏度)方可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951-6363272

自治区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