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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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公开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自治区民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中央和自治区时政要闻、工作动态及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工作信息296条,网站总访问量达6.1万余次;宁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共245,广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政策,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了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一是及时转载时政要闻。通过委(局)门户网站、宁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根据委(局)工作进展,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民族工作、宗教事务、法治建设、党建领域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动态。及时、规范公开委(局)机关本级及委属单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信息,确保公开单位、年份齐全。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线下学习培训,同时认真做好线上政策解读,转载国家有关部委的权威解读,有力推动政策落地实施。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今年委(局)协办的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向主要承办单位报送办理意见,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归档等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质量和水平。2022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严格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程序,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逐级审核把关,定期组织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

(四)平台和载体建设情况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检查和维护,完善门户网站职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自查,新增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公务员招考等板块,按要求链接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等板块,并及时公开委(局)相关重大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民委(宗教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委(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依此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调整委(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图文解读运用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

202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推动提高机关干部政务公开意识,精准把握重点公开事项,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督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好机关门户网站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严格落实《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划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台账》,积极对照、主动认领,结合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工作实际,对全区民族宗教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制定《自治区民委(宗教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报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印发机关各处室严格落实。

(二)聚焦重点,扎实推进落实。一是完善门户网站职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自查,新增“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公务员招考”等板块,按要求链接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等板块,并及时公开委(局)相关重大工作信息。二是及时转载时政要闻。通过委(局)门户网站、“宁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三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根据委(局)工作进展,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民族工作、宗教事务、法治建设、党建领域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动态。及时、规范公开委(局)机关本级及委属单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信息,确保公开单位、年份齐全。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线下学习培训,同时认真做好线上政策解读,转载国家有关部委的权威解读,有力推动政策落地实施。五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今年委(局)协办的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向主要承办单位报送办理意见,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情况。

(三)明确责任,认真督查考核。一是严格审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二是认真考核。结合委(局)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设置具体考核细则,既有正向加分,又有反向减分,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2022年,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宁夏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s://www.nxmzzj.gov.cn)查询。